“為父奔喪遭辭退”有悖社會倫理道德
2021-01-28 10:26:03??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近日一則“男子因父親去世請假8天未獲批,強行休假被辭退”的新聞獲得大眾關注,最后該公司被判賠償7萬余元。涉事公司曾兩次不服判決提起訴訟,但均被駁回。嚴格來說,這是個“舊案”,但判決文書被爆出后,依舊引發了社會熱議。從網上輿情看,此事觸及了許多上班族的痛點。(1月26日 新華網) 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每個人都要經歷這個過程,而在父母重病、去世之際,也需要子女在床頭照料、辦理身后事,這是正常的贍養行為和儀式,也是孝心的體現,對于維系社會和諧與倫理道德具有重要意義。由此可見,“為父奔喪遭辭退”是有悖社會倫理道德的行為,令社會大眾為之寒心,從情理上無法接受,此事亦暴露出該公司的管理制度存在問題,過于蠻橫無理、僵硬無情,缺少人性化和彈性。 法院判決就認為,男子因父去世回老家操辦喪事,既是處理突發的家庭事務,亦屬盡人子孝道,符合中華民族傳統的人倫道德和善良風俗,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應給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寬容。而且,該公司所做出的辭退理由也不充分,男子實際曠工時間并未達到辭退標準。因此,無論從何種角度考量,公司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理應支付賠償金。 人都有父母,都要盡人事,為父奔喪乃在情理之中,公司也是由普通人組成的,應具備最基本的同理心,理解和支持員工履行孝敬父母的義務,而非將情感全部排除掉,做一個冰冷無情的“怪獸”。這樣缺乏人性的公司制度太過嚴苛,沒有一絲人情味,對員工缺乏關懷,只會令人感到生畏,公司的社會形象因之崩塌,未來在招工、開拓市場時也將受阻。 “為父奔喪遭辭退”并非孤例,類似事件已發生多起。幾年前,有女子奔喪歸來被辭退,老板稱其“不吉利”;還有男子為岳母奔喪回老家,請假卻無人答復,回來后慘遭開除。近年來,還有一些公司被曝出各種奇葩管理事件,諸如超長加班、另類懲罰、惡意罰款、花樣裁人、PUA員工等,讓人大開眼界。這些用人單位都犯了同樣的錯誤,公然違背社會倫理道德,違反勞動法規,侵犯了員工合法權益,亦遭到了社會輿論和大眾的強烈批評。 正所謂過剛易折,現代企業管理不能一味追求強硬,需要遵循科學管理原則,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應遵守法律和社會倫理道德,以人為本,關愛員工,不做違法違規、踐踏道德底線的事。(江德斌) |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