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盲盒”不應成為監管“盲區”
2021-05-07 10:16:17??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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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傳成都出現“寵物盲盒”,商家以售賣盲盒的名義將活體動物快遞給買家。志愿者到場攔截時看到不少動物奄奄一息,或已死亡被丟棄。5月4日晚,中通快遞發布關于成都荷花池網點違規寄遞活體動物事件的情況通報,為相關網店違規攬收致歉,表示該站點會暫停業務配合調查,同時中通快遞四川省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接受停職調查。(5月5日《南方都市報》) “盲盒經濟”作為新業態,早已在眾多領域與行業的延伸。如今,隨著“寵物盲盒”的橫空出世,由于其顛覆公眾的消費認知,立即引發輿論的高度關注。 毋庸置疑,網絡買賣活體動物,除了會傷害購買者自身外,還存在其它不少潛在隱患。比如,商家郵寄活體動物,由于不打疫苗,難免會攜帶各類病菌,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又譬如,在運輸過程中,尤其是蛇、蝎子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動物,若發生逃脫事故,勢必會傷及無辜;此外,這些活體動物,如果飼養者放棄飼養,私自放生,有可能破壞生態鏈條,導致生態失衡。 活體寵物瓷意交易,線上買賣整治不力,監管缺失,不僅是源于其具有隱蔽性,更為重要的是,現行法律對“寵物盲盒”的懲治,存在著真空地帶。因為,盡管《郵政法實施細則》第33條明確規定禁止寄遞各種活的動物;《快遞暫行條例》中規定,寄件人在快件中夾帶禁止寄遞物品;《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第五十一條也規定,禁止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務。 但是,無論《郵政法實施細則》,還是《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等既有法律法規,都缺乏快遞企業違規寄送活物的處罰細則。法律的威懾力度不足,罰則的相對疲軟,再加上網購平臺的沒有很好地履行對“寵物盲盒”的審核與管理責任,導致很多快遞公司表面上聲稱不郵寄,可是為了經濟利益,與商家相互勾結,暗度陳倉,違規郵寄活體動物,甚至很多買家還會當面開箱驗貨拍視頻。 顯然,“寵物盲盒”不能任由網絡買賣活體動物行為泛濫,不應成為監管“盲區”,有關方面必須出手,一方面,國家層面要盡快完善既有法律法規,架構起監管部門、網絡平臺、快遞公司的責任與義務;與此同時,制定出嚴厲的處罰機制,落實好實名、驗視等重點環節,倒逼快遞公司不敢輕易違規。此外,對于符合法律規定的活體動物,應明確可郵寄的詳細名錄,包括衛生檢疫具體要求,有效規范配送環節,以滿足消費者的日常消費需求。 當然,消費者也要主動遵守法律與道德,不輕易盲目隨從,樹立正確理性的消費觀,以及增強尊重生命的底線意識。(吳睿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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